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1949年8月給沈陽、上海、南京、西安、武漢廣播電臺的指示,提出向北平新華廣播電臺(今中央人民廣播電臺)播送記錄新聞應注意的8點事項。...[繼續閱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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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1949年8月給沈陽、上海、南京、西安、武漢廣播電臺的指示,提出向北平新華廣播電臺(今中央人民廣播電臺)播送記錄新聞應注意的8點事項。...[繼續閱讀]
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1949年9月29日公布,共12條?!掇k法》中規定,凡北京市私營廣播電臺均須向軍管會登記,外國人一律不許設臺播音。批準營業之私營臺不得進行任何反人民民主事業的宣傳,在軍管期間不得播送自行編寫的新聞節目...[繼續閱讀]
《人民日報》1949年10月26日就北京市軍管會查封三家反動廣播電臺發表的短評。短評揭露“中國”、“民生”、“軍友”三家廣播電臺均為國民黨反動派特務分子所主辦。短評指出,廣播電臺是近代化的強有力的宣傳工具。它和廣大...[繼續閱讀]
中央人民政府新聞總署1950年4月10日發布,同年4月23日《人民日報》刊載,同一天,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發表廣播評論《擁護新聞總署關于建立廣播收音網的決定》?!稕Q定》指出:“無線電廣播事業是群眾性宣傳教育的最有力的工具之一...[繼續閱讀]
《人民日報》1950年6月8日社論。社論指出,無線電廣播事業是群眾性宣傳教育的最有力的工具之一。特別是在我國目前交通不便、文盲眾多、報紙不足的條件下,如果我們善于利用它,就可以發揮極大的作用。社論援引列寧的有關論述...[繼續閱讀]
中央廣播事業局1950年8月14日發出?!吨甘尽分赋?由于無線電廣播傳播得很廣很遠,同時又是用聲音來宣傳,不像有記錄的文字,可以反復研究,因此在廣播中如何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,各級廣播電臺要斟酌當時當地的實際情形,恰如其分地...[繼續閱讀]
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政治部1951年4月16日發布?!吨甘尽诽岢?1.總政治部將在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舉辦定時部隊廣播。一級軍區政治部等,可在當地人民廣播電臺舉辦部隊廣播節目?!吨甘尽愤€對部隊廣播的方針、內容、形式以及...[繼續閱讀]
《人民日報》1951年4月23日社論。社論列舉新聞總署《關于建立廣播收音網的決定》公布一年來廣播事業迅速發展的事實,指出:我國人民廣播事業已獲得了確實的群眾基礎,并發揮了巨大的宣傳教育作用。但有一些地方領導機關還不大...[繼續閱讀]
中央人民政府新聞總署、中華全國總工會1951年9月12日發出,9月13日《人民日報》刊載?!稕Q定》要求各工廠、礦山、企業在行政方面或資方和當地人民廣播電臺的協助下,把有線廣播臺或收音站建立起來;已建立起來的,應經常關心和認...[繼續閱讀]
《人民日報》1951年9月13日社論。社論列舉事實證明,廣播在工廠、礦山和其他企業中是進行思想教育、推動生產和開展文化娛樂的有力武器之一。為進一步開展工人廣播工作,提高工人階級覺悟和推動生產運動,中央人民政府新聞總署...[繼續閱讀]